女子给银行卡存了一万,隔天就被扣了900,银行:少于50万都要扣 快播

互联网   2023-07-02 09:27:25

创作不易,麻烦您在观看之前点个“关注”,可以每天及时看到其他的法律案件分析!


(资料图)

各位读者朋友们,你有没有想过,你辛苦存在银行里的钱会突然变少?或者有一天你信任的银行突然改变了规则?

或者你签订的合同有一天会突然失效呢?

这时候你可能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你以为是被盗刷了?亦或是,银行出了什么问题?

其实,这可能是因为你的账户被收取了管理费!

这些听起来像是恐怖故事同时又相当抓马的情节,却真实地发生在沈阳的郑女士身上。

郑女士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家里条件优渥,不愁吃穿用度,但平时不怎么理财。

但老话又说,你不理财财不理你。

因此十年前,她就在某银行开了一个账户,当时柜员告诉她,这个账户是终身免收管理费的,只要存款不低于1000元。

郑女士觉得很划算,就办理了这个账户,并签订了合同,合同上也明确写着“免收管理费”四个字。

平时,这个账户都是郑女士的家人用来做生意的,郑女士自己很少使用。

直到后来,郑女士从外地回来,想用这个账户当作零花钱。

于是,她就在账户里存了1万元,没想到第二天一查余额,她发现卡里少了将近900元。

郑女士感到非常诧异,这难道是财神爷要把我的钱财收走不成?

但她毕竟不是一个封建迷信的人,于是就去银行查看了一下账户明细。

结果发现,在短短一天内,她的账户被连续扣款35次,每次都是25元。

郑女士很气愤,就去银行询问原因。

柜员却告诉她,这是因为她的账户没有达到50万元的存款要求,所以要收取管理费。

郑女士不服气,告诉柜员当初开户时并没有这样的规定,而且合同上也写着免收管理费。

柜员却告诉她,现在合同已经换了新的,在公示过一段时间后就生效了。

而郑女士完全不同意这个说法,表示自己从来没有收到过任何通知或者同意过新合同。

这种有违常识的说法让郑女士很气愤,就反驳到这样的规定也太不合理了吧,有违人性!

而柜员却义正言辞地告诉她,这是因为她的账户没有达到50万元的存款要求,所以要收取管理费。

并再次强调这个规定是银行后来改的,而且已经公示过了。

如果客户没有及时关注公示或者提出异议,就代表默认同意了新规定。

而郑女士现在只能接受这个事实,并且以后每月都要交管理费。

这让郑女士觉得自己被银行欺负了,用冯小刚在《天下无贼》里的台词就是:这世道还有没有王法了,还有没有法律了!

郑女士认为银行违反了合同和公平原则,于是在咨询律师后决定起诉。

那么,郑女士能否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一、银行是否可以单方面变更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也就是说,变更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并达成新的约定。

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也就是说,在没有明确约定新合同内容的情况下,默认为原合同仍然有效。

在本案中,银行虽然声称已经公示过新合同,并对新合同的收费管理方式作出了详细说明。

但是,并没有证据表明银行已经单独通知过郑女士,并得到她的明确同意。

因此,银行的单方面变更合同行为是无效的,原合同仍然有效。

二、银行收取的管理费合法吗?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在本案中,银行与郑女士签订的原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免收管理费,这是银行的义务之一。

而银行在未经郑女士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收取管理费,就是违反了合同约定和诚信原则,属于违约行为。

三、郑女士是否可以要求退还被扣的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银行由于违约行为,导致郑女士的账户被扣除了900元,这是郑女士的实际损失。

因此,郑女士有权要求银行退还被扣的钱,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涉及到合同变更、违约责任等法律问题。

总结下本案: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法律文书,一旦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该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并明确新的内容。

单方面变更合同是无效的,原合同仍然有效。

合同一方不履行或者不符合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就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在金融消费中,我们要有一定的理财意识和能力,我们不能把钱放在银行里就不管了,也不能盲目地追求高收益而忽略风险。

而且,我们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和渠道。

金融消费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也是充满了陷阱和风险的一部分。我们要做一个聪明的金融消费者,既要享受金融服务带来的便利和收益,又要防范金融机构带来的损害和风险。

另外,我们要学会用法律和理财知识来保护自己,让自己的钱越存越多!

最后,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类似问题时要及时维权。

如果你有什么看法或者建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