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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21日电(中青报 中青网记者 李桂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骨干仲裁员,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负责办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
《通知》提出,要建立健全符合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特点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工作机制。优化办案程序,对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缩短办案时限,引导调解结案,依法适用简易处理,落实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先予执行规定,稳慎办理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健全速裁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可实行容缺受理,受理后积极开展要素式办案,不断创新庭审方式,更好地方便农民工维权。强化协同办案,注重邀请相关部门参与办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做好与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援助、司法审判等工作的高效衔接。
《通知》强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速裁庭建设在根治欠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落实办案指导职责,强化仲裁办案质效管理,依法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通知》明确,对农民工工资争议可以实行容缺受理。农民工提交的仲裁申请书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或材料不齐备的,立案工作人员要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并指导农民工申请人进行修改完善。对于经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农民工申请人书面承诺予以补正的,即使材料不齐备,仲裁委员会也可以先行受理,由农民工在受理后补齐材料,以方便农民工快速维权。